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5-19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我县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现将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提出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规定公告如下: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全县换届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请及时反映。
靖宇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439—7238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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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靖宇县委组织部
2016年5月6日
靖宇:强化宣传教育 营造风清气正换届氛围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中央换届纪律‘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要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这是近日靖宇县纪委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的换届纪律蓝信。
据悉,换届工作开展以来,靖宇县纪委本着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开辟《严肃换届纪律 匡正换届风气》专栏,充分利用靖宇县纪检监察网、廉洁靖宇官方微博、清廉靖宇官方微信、靖宇纪委官方蓝信等新媒体,发布图文并茂的换届纪律公告,形成纪律严明的高压态势。同时,定时向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等发送宣传换届纪律要求、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内容的宣传信息,将换届纪律送到党员领导干部“手中”,要求领导干部做到先学先行、带头遵守。
此外,该县还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以靖宇县电视台为平台,通过滚动播放严肃换届纪律,换届选举“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内容,以及中央、省、市各级举报网站及举报电话,提高广大群众知晓度,畅通信访渠道,加强群众对换届工作的监督。
(来源:靖宇县纪委 撰稿:李瑛 张心怡 编辑:张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