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8-06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定,也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创新。去年以来,靖宇县各级党委和纪委积极行动,勇于担当,“三力齐发”,有力推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
明职定责 保持定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在实际工作中,靖宇县采取多种手段,明确“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范围,提高责任主体的意识,在一件件具体事项和工作上将主体责任细化、具体化。
打破“大锅饭”明责。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下发后,靖宇县迅速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详细开出党委、党委书记、党委班子成员履责清单;出台《关于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全面开出纪委、纪委书记、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及纪检组组长履责清单,对照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有效解决“同舀一锅饭、混在一起熬”的问题。
用好“协助棒”知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协助可以促使党委更加有效地发挥主体作用。秉承这一理念,在县纪委全会报告中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实施“权力入笼”工程,给重要权力和核心权力通上“高压电”;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不断提高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
铺开“制度网”导责。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必须建章立制,让制度建设成为落实“两个责任”的先行者。县纪委在制度层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靖宇县“谈话提醒”实施办法》。县委、县政府领导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开展提醒谈话。制定了县级领导干部“十不准”、乡(局)级领导干部“十严禁”等制度,以此引导认领责任,查找差距。
履职尽责 精准发力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一个整体,只有纪委监督责任抓得越出色,党委主体责任才会落实的更彻底。靖宇县纪委以此为突破口发力,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深化“三转”抓主业。县纪委深化“三转”,把更多的机构和力量调配到主业上来。“三转”后,委局内设12个职能部门,其中,执纪监督机构9个,占比75%。对自身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从原有的123个减少至13个,减幅达89%,保留参与的13个议事协调机构全部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履行执纪监督职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持之以恒纠“四风”。把整治“四风”问题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内容,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突破口,紧盯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及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开展明察暗访20余次,增设作风建设投诉举报电话7912345、设立正风肃纪微信公众举报平台。
监督执纪“零容忍”。坚持“大案不放过、小案不放松”的原则,组织精干力量,规范文明执纪,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不断提高案件查办的震慑力。此外,加大处分执行力度,严肃了党纪权威。截至目前共受理问题线索148件,立案107件,其中要案11件、大案31件(其中5万元以上9件,1万元以上22件)、一般案件65件。
深化教育抓源头。开通官方蓝信、微信、微博,建立“互联网+”廉政教育模式。深入推进纪律、警示、家风三大教育活动。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唤醒党章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打造廉政公交站牌,设计安装40块纪律教育展板,编印《纪律规矩口袋书》;组织党员干部分批次参观廉政教育展馆,发放《忏悔录》,开展廉政谈话活动;以“修德养廉—从家庭出发”为主题,开展“七个一”家风教育活动。
督职追责 敢于用力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靖宇县委和县纪委在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动真格、敢追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责任评价公开化。一是公开责任内容。明确并公示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范围、内容,公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情况,接受各界监督,增强责任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坚持和深化述责述廉。不断向基层、向部门内设机构、向班子成员延伸,逐步实现机构、人员全覆盖,督促责任落实。三是公开通报考核结果。县领导在纪委全会上公开通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强化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责任意识。
责任考核严格化。注重发挥检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从根本上解决抓与不抓一回事、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一是领导带队考核。县党委班子成员带队检查考核责任落实情况,督促落实“两个责任”;二是坚持科学考核。通过严审资料、实地察看、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全面考查被检查单位工作情况;三是深化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测评考核机制,收集反馈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责任追究严肃化。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压实“两个责任”的重中之重。一是制定追责办法。县纪委制定《靖宇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责任的追责情形、方式和结果运用。二是实行“一案双查”。对部门、单位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党委、纪委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坚决防止监管者“隔岸观火光吆喝、卷起袖子不干活”。
(来源:靖宇县纪委 作者:白金泉 系中共靖宇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