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03-25
为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切实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从即日起,靖宇县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靖宇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发的公告、通知和要求不重视、不落实或者贯彻落实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2.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漏报、迟报、错报、瞒报、谎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等问题。
4.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临阵退缩、擅离岗位、违抗指令、贻误工作等问题。
5.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不当言论,以及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等问题。
6.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7.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或参加各类聚集聚会聚餐等活动的问题。
8.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根据当前疫情严峻形势,暂时关闭接访场所,举报途径主要以来电、来信、网络举报为主,倡导实名举报。
1.电话举报:0439-12388
2.来信举报:靖宇县纪委监委(邮政寄送)
3.网络举报:
https://jilin.12388.gov.cn/baishanshi/jingyuxian/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将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处理,对因工作失职失责造成防控不力、出现失控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实行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靖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靖 宇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