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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4-24

“五·一”节日期间,为持续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全县党员干部风清气正廉洁过节,县纪委监委对全县党员干部提出“八个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违规使用公车;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

4.严禁公款旅游;

5.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6.严禁收受钱物、购物卡;

7.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

8.严禁组织、参与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以上纪律要求,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县纪委监委对顶风违纪问题将从严从快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439-7269188    0439-791234524小时)

 

中共靖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靖宇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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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靖宇县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