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4-24
“五·一”节日期间,为持续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全县党员干部风清气正廉洁过节,县纪委监委对全县党员干部提出“八个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违规使用公车;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
4.严禁公款旅游;
5.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6.严禁收受钱物、购物卡;
7.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
8.严禁组织、参与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以上纪律要求,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县纪委监委对顶风违纪问题将从严从快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439-7269188 0439-7912345(24小时)
中共靖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靖宇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