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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6-0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建设理念,保护靖宇生态环境,促进靖宇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根据市纪委、监委工作安排部署,即日起,在全县开展为期三年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现将此次行动重点查处问题公告如下:

1.贯彻落实生态环保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及重大要求不及时、不作为、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2.各级领导班子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对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尤其是一把手主体责任不尽责、不担当、不落实的问题。

3.在涉及生态环保项目审批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违规审批,违反程序、未批先建等问题。

4.生态环保项目落实过程中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监管不力、执法不严,不作为、不碰硬、不尽责、不担当等问题。

5.对滥砍盗伐、毁林种参、私开滥采、污水乱排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监管不力、整改不力、打击不力,以及内外勾结、徇私枉法、以权谋私等问题。

6.对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反映强烈的生态环保问题漠不关心,置之不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

7.其他生态环境建设领域腐败及工作作风问题。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提供有关线索。

电话举报:0439-7269188 0439-12388

举报平台:靖宇县纪检监察网

举报人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时,请尽量提供相应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佐证材料。县纪委监委将对信访举报内容、举报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靖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靖宇县监察委员会   

          2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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