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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28
五·一劳动节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深化整治“四风”工作成果,坚决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现重申、强调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
(二)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奖金及其他各种形式的
福利。
(三)严禁用公款旅游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和影响向下属或管理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五)严禁公款报销或支持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
(六)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有会所性质的餐饮场所,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把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及时将“四严禁”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并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挺纪在前,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 0439——7912345
中共靖宇县纪委
靖宇县监委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