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9-27
中共靖宇县委办公室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开展加强纪律和
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室,县政府各办局,各人民团体,中省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活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9月27日起至10月末。
二、主要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自查和县委、县政府督查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督查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以及各级党员干部执行纪律和规矩、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治理“慵懒散”等情况。
(一)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情况。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情况。重点检查国庆、中秋节期间“八个严禁”的执行情况,即:严禁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收受钱物节礼:严禁违规聚餐吃请;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严禁组织、参与其他违规违纪活动。
(三)开展“慵懒散”整治情况。通过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正气,集中解决当前日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平庸作风、懒惰作风、散漫作风等突出问题情况。
三、活动方式
成立县委、县政府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由县纪委牵头,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联合成立四个专项督查组。围绕督查重点,按照责任分工,分片包保进行专项督查。
第一督查组(乡镇组):
组长:杨德胜 县委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隋信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潘玉成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科员
崔海波 县纪委宣教室科员
曲文静 县纪委组织部科员
第二督查组(县直组):
组长:刘新明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陶姝珍 县纪委常委
成员:姜旭升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科员
赵婉伊 县委组织部电教室科员
第三督查组(县直组):
组长:刘吏雁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副组长:赵国栋 县纪委常委
成员:张佳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于文兰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科员
第四督查组(乡镇组):
组长:鄂守东 县纪委副书记
副组长:景婷婷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成员:刘彦涛 县委督查室负责人
任强 县纪委宣教室科员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形成专项督查整治合力。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履行“两个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把此次专项督查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纠正“四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县纪委要组织协调好县委、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跟踪调度情况,随时掌握督查工作进展,推动专项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从严从实抓好自查工作,形成乡镇、县直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查。要充分运用信访、电话、媒体、网站、微信等平台,受理群众举报,发现问题线索。坚持“一案双查”,对出现的问题,不仅要查处当事人,还要倒查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生的严重问题失察失管甚至坦护包庇的乡镇和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三)认真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对发生的典型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通过召开指定内容专题民主生活会,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排查监管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等措施,整改纠正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问题再度发生,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中共靖宇县委办公室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