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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9-30
今年以来,靖宇县国税局按照党中央的“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局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效果显著。
一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监控制。严格按预算规定用途和范围使用财政资金,强化部门预算管理约束,提高预算执行能力。
二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活动,无公函一律不接待,严控接待标准,限制陪同人数,活动结束后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责任人审核签字,接待活动无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一律不予报销。
三是公务用车实行统一调度,统一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封存车辆,出车需如实填写出车明细表,车辆维修保养需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靖宇县国税局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