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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9-25
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探索调解仲裁工作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改善服务策略,努力提升工作效能。
一是设置调解“减压阀”。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原则,积极推行“一案四调”制度,即立案前调解、开庭前调解、庭审中调解、裁决前调解,步步缓冲,层层减压,充分发挥调解的最大功效。
二是构建仲裁“快车道”。能动性压缩争议案件各个环节的时间间隔,快速“传递”,提升效能。实行“一步到庭”及相关文书“一次性送达”,体现便民仲裁。
三是校准办案“定盘星”。办案中坚持“三注重”,即重事实、重证据、重政策,并建立健全仲裁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靖宇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