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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02
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日前,靖宇县公安局纪委监察室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加强“五一”、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严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局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自觉遵守“九个严禁”,即: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旅游、拜访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或个人借用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通知要求,全局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节日期间的纠正“四风”工作要认真研究部署,持续传导压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各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要求,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来源:靖宇县公安局 撰稿:王友慧 审核:潘玉成 编辑:崔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