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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19
正风肃纪持之以恒
——靖宇县纪委纠治“四风”工作侧记
□潘玉成
编者按:2018年3月9日,《长白山日报》A3版、白山市纪检监察网刊登靖宇县纪委文章《正风肃纪持之以恒——靖宇县纪委纠治“四风”工作侧记》,现将该篇文章在本网转载,以飨读者。
“去年一年,靖宇县纪委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3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47人……”近日,靖宇县纪委公布了2017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成绩单”。靖宇县纪委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摆在突出位置,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暗访、专项查处、追责曝光同时发力,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全县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各项指标在全市名列前茅。
推进主体责任层层抓落实
县委与县纪委同时发力,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把正风肃纪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多项措施有效推进,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以上率下,形成了全县齐抓作风建设的整体合力。
县纪委协助县委先后研究制定了《靖宇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靖宇县“谈话提醒”实施办法》《县级领导干部“十不准”》等多项规矩制度。下发并监督“三个责任清单”的落实,将作风建设责任细化,使每个部门、每个领导干部都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一岗双责”得到了有效落实,形成了全县统一规范、层层衔接的责任体系。县纪委书记对2016年换届以来提拔交流的127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指定了5个部门召开指定内容民主生活会;年末对全县76个乡镇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县级领导每月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并制作和发放“提醒谈话记录本”,实行作风建设日常提醒谈话制度……
紧盯节点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紧盯节点是靖宇县纪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的重要措施,确定“节前警示提醒严明纪律、节中监督检查紧盯违纪、节后执纪问责通报曝光”的“三步走”监督检查机制。将元旦、春节等节日连点成线,每个时间节点必有“动作”,持续连贯,不松劲、不停步。既持续释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不变信号,又润物无声地推动作风建设化风成俗。去年以来,通过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联合检查、调取国税大额和疑似发票、杀“回马枪”、下发“禁酒令”等方式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
共开展明察暗访80余次,多部门联合专项检查8次。查处工作日饮酒、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起,管出了习惯,抓出了成效。与此同时,不断加大问责力度,突出“一案双查”。2017年,3名领导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问责。
开展重点问题重点领域专项监督
2017年,靖宇县纪委开展了6次专项监督检查。3月份,抽取10个部门,开展了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检查;5月份,排查企业,开展了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问题监督检查;6月末,开展了高考专项监督;8月末,开展了扶贫领域、经济发展软环境、发放农机购置补贴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2月末,开展了公款购置烟酒问题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一轮跟进一轮,高压震慑一浪高过一浪。
“十九大”期间,靖宇县纪委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通知》,成立四个专项督察组,通过暗访、查账等方式,对全县75个部门(单位)和8个乡镇执行纪律和规矩、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工作作风和账目问题52条,分两批对16个部门31名个人工作纪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发挥宣教“喉舌”作用传导正能量
充分发挥传统媒介+互联网功能,通过安装纪律教育警示板、编印口袋书、参观廉政教育展馆,发布蓝信、微信、微博等途径,不间断传弘扬正气,经常性开展提醒教育,春风细雨般、潜移默化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筑牢思想防线,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脑入心、落地生根。去年以来,利用“廉洁靖宇”政务微博发布微博500余条;每天发送廉政晨语、廉政蓝信教育专刊,编辑蓝信208期,发布廉政信息250余条;在重要时间节点发布微提示120余条;连续播放纪检监察之声43期。
同时,通过设置广告牌、悬挂宣传条幅,在电视台滚动播出、出租车车顶显示屏滚动播出、微信平台宣传等方式对外公布举报方式,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主动监督。专门设立作风建设监督举报电话,此电话与党风政风监督室人员手机捆绑,24小时随时接受举报、随时处置。去年4月13日,作风建设监督举报电话接到群众举报,有公职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从接到举报到纪委调查组到达现场仅用了12分钟。
(来源:靖宇县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