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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28
国庆、中秋将至,靖宇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关于转发中共白山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向各处、所、中心和机关各科室下发《靖宇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
《靖宇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明确要求:严禁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收受钱物节礼;严禁违规聚餐吃请;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严禁组织、参与其他违规违纪活动。各部门要督促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模范执行“八个严禁”要求,坚决抵制“四风”问题,做廉洁过节的典范,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靖宇县司法局将强化监督执纪,加强监督检查,将纪律挺在前面,对顶风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绝不手软,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来源:靖宇县司法局 撰稿:石芷毓 审核:李瑛 编辑:任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