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共产党靖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廉政要闻 >> 廉政靖宇 >> 正文

靖宇县教育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8-01

2017年上半年,教育局纪委全面落实县纪委全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明确工作职责。充分认识到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各项工作,是当前进一步加强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加强制度建设。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促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2017年初,教育局制定下发《关于实行备案制度强化重点领域监督的实施方案》(靖教字【201763号)文件,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资金监管,规范办学行为,重拳治理“三乱”,形成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

 

一是实施两个备案, 强化财务审计。实施收费审核备案制度。要求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自2017年起,凡是涉及到收费工作,要持收费依据到教育局监察室审核并登记备案,收费工作接受教育局纪委监督;

实施负债审核备案制度。自2017年起,基层单位每项负债情况一律接受局纪委监督。无论数额大小都需到教育局审核并登记备案,无债务的填空表备案。债务的发生、事由、经过均接受局纪委的监督。

 

二是大额资金使用监督。为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监督,各基层单位,凡单笔金额使用超过3万元的(不包含国家专项资金),均需上报资金使用备案表,将资金用途、使用情况通过表格方式到局纪委备案。

 

 三是加强审计监督。教育局每年对各基层单位至少审计一次,发现一般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属违规违纪问题局纪委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违法的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对以上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以上工作不积极配合的或政令不通、不抓落实,不积极配合局党委工作的,将对该单位“一把手”进行组织处理。第一次违反的,正职降级使用,第二次违反的,就地免职。县委管理的干部,根据本规定,报县委组织部处理。此外,紧扣“作风建设”切入点,参与研究制定了教育系统《年度工作考核规定》,坚持惩罚并举,并与职称评定相结合,有效调动了学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参与重新制定了工作考核方式方法和签到方式,严要求、强管理,机关作风得到有效改善。年初制定完善靖宇县教育局《关于对公办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乱补课乱办班处理的暂行办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每月排查机制、随机抽查询问和走访机制、明察暗访机制、典型案件严处机制、“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机制等,层层包保、落实责任,实施网格化监管,治理乱办班、乱补课工作进入常态化,在系统内形成了浓厚氛围。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教育局纪委全程参与了2017年高考、中考、高二会考、招聘教师等事项的纪检执法监督工作。督促部门和党员干部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中,始终做到勤政廉洁。

 

2017年上半年,教育局纪委共组织6次专项检查活动,有1所学校1名教师,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局纪委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同时给予当事人所在学校的3名相关领导诫勉谈话处理;调查处理省、市、县纪委转办及自查纪检信访件8件次,其中已办理了结案件2件,立案结案1件;其余5件也已调查处理完毕。

 

(来源:靖宇县教育局 撰稿:刘宏伟 陈丽俊 审核:李瑛 编辑:任强)

责任编辑:靖宇县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