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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27
2017年端午节将至,为预防“节日腐败”,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文明祥和的节日,靖宇县司法局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立足早提醒、早预防,严要求、严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以廉洁自律准则为标杆,以纪律处分条例为戒尺。
日前,靖宇县司法局下发靖司发2017[20]号文件就强化2017端午期间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问题进行重申,再次提出明确要求: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等规定,以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针对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不到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明确提出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来源:靖宇县司法局 撰稿:石芷毓 审核:李瑛 编辑:任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