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5-18
近日,我县启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采取“一托N”方式,深化政治巡察,突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立足“四个精准”,实现精准巡察,保驾护航精准扶贫。
精准定位。精准确定被巡察单位和部门。主要是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有重大审批权的单位和部门,在政策执行、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和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部门,对扶贫项目审批权和资金分配权的部门,民生资金密集、管理使用集中的涉农部门,以及其他与扶贫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此次巡察确定被巡察单位和部门为,扶贫办、农业局等9个涉农部门及8个乡镇。
精准定向。在扶贫政策落实方面。重点巡察是否存在缩水打折、变味走样、以权谋私、优亲厚友问题;在扶贫项目的管理方面。重点巡察是否存在违规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项目实施中,是否存在吃回扣、拿红包、索要好处问题,是否存在作风霸道、欺压群众、处事不公、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在扶贫资金的使用方面。重点巡察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问题;在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方面。重点巡察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严格执行“六项纪律”,是否落实“八项规定”,是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等问题。
精准发力。专项巡察采取“一托N”方式,即成立一个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对多个部门进行扶贫工作的相关巡察。建立“辐射”式专项巡察工作机制,即扶贫政策落实到哪里,巡察到哪里;扶贫项目实施到哪里,巡察到哪里;扶贫资金发放到哪里,巡察到哪里。精准分析研判扶贫问题和风险,为进驻巡察做足准备,
精准整改。对2014年以来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扶贫项目的实施情况、扶贫资金的使用发放情况进行大起底,全部逐项排查,分类造册,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共性问题实行承办制,由党政领导部门牵头承办,明确目标任务、承办单位、完成时限、验收标准;个性问题实行专办制,由职能部门与配合单位专门办理,分别开展专题整改;违纪问题实行查办制,对违纪问题按照问题线索管辖范围,移交各级纪委进行调查核实。
(来源:靖宇县委巡察办 撰稿:孙宗燕 审核:李瑛 编辑:任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