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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01
清明节将至,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防止公车私用,近日,靖宇县卫计局纪委发布通知严禁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
通知要求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钓鱼、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格执行公车封存停用制度。要求各基层单位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车一律封存停用。对集中封存车辆的车型、车号、封存地点、时限等信息及值班车辆信息,由各单位填写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情况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查。
卫计局纪委将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公车私用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来源:靖宇县卫计局 撰稿:王帆 审核:李瑛 编辑:任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