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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9
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靖宇县司法局局坚持“四到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目标和任务的落实。
责任体系构建到位。以构建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配套制度为载体,强化各级责任制,探索建立了“层级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重大工作责任制”四位一体的责任制组织体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头抓、具体抓以及“上下联动,共同担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责任内容细化到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具体明确到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科室成员,并对各项目标任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使责任更加明确,任务更加具体,要求更加详实。
责任考核督察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构建和谐靖宇”中,以惩治腐败促发展,加大监督检查、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影响司法行政形象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严肃查处,促进靖宇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责任追究落实到位。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内容,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对局里发生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隐瞒不办的“三不”现象,做到“三个必究”,即直接责任必究、分管领导责任必究、主要领导责任必究。
(来源:靖宇县司法局 审核:李瑛 编辑:任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