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3-09
编者按:2016年3月9日,《长白山日报》头版头题刊发报道《坚守责任担当 强化监督执纪——靖宇县纪检监察工作综述》,现将该篇文章在本网转载,以飨读者。
坚守责任担当 强化监督执纪
——靖宇县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2015年,靖宇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举纪律戒尺,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维护“森林”健康生态,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扯袖咬耳,突出立杆标尺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对照“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和责任清单,坚持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从严治党的常态,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置。
靖宇县委认真组织各单位学习《党章》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县纪委组织科级领导干部到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明法纪、知敬畏。严格党员干部管理,规范落实乡镇、县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制度,并当众接受质询。强化约谈提醒,警示干部坚持“高线”、守住“底线”,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开始,至上而下,在全县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开展了两次一对一提醒谈话活动,谈话面达到95%;近期,针对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县纪委常委分别进行了廉政约谈和函询。县纪委书记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42人,函询28人。
严管“关键少数”,加强对新任职领导干部的廉政提醒教育,召开新任职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对年初以来新提拔和交流的66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未履新,先谈话,为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讲规矩、划“红线”。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建立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制度。
抓早抓小,突出严管厚爱
践行“抓早抓小”抓规矩,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健全问责体系,抓“小事”、早立规。把问责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年初以来,对系统内党员干部多次出现违法违纪、突发事件处置不力和失职渎职等方面实行严格的问责,共问责领导干部16人,其中“一把手”5人。通过问责,初步形成了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就要被问责、被追究权威态势。
坚持抓早抓小、在教育和预防上不断创新载体。坚持开展传统性提醒教育。在县城三条主街路公交站点设计安装40块纪律教育展板,打造廉政公交站牌;编印1000本《纪律规矩口袋书》,发放到全县科(股)级以上党员干部手中,随时提醒、随时防范;经常性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展馆,写体会,受教育。近期,将对靖宇县廉政教育展馆进行改版升级。将警示教育、抗联文化和矿泉水文化有机结合,充分运用声光电技术和展板相互映衬,打造具有靖宇特色,警示效果、震撼效果和文化渗透完美统一的全新的廉政教育展馆。创作拍摄了微电影《墨》,自创拍摄沙画廉政公益广告《清廉——为自己更为家人》,在靖宇电视台滚动播出。利用“互联网+”,创新开展纪律教育新模式。对内创新设立集教育预防、互动交流、信息传递于一体的“靖宇县官方蓝信平台”。平台运行以来,“一栏”共发送信息600期;“两群”共注册领导干部368人,注册纪检监察干部107人,平台在提高教育成效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外开通微信、微博平台,适时发布信息,传播正能量。全年,共发布廉政微博5000多条、官方微信105期,更新纪检监察网近1000期次。
快查快处,突出对症下药
吉林省新华书店集团靖宇县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付某某怎么也没有想到,就因为在春节前让办公室工作人员发放福利,竟然会造成严重后果,自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不说,还被公开通报曝光。
这是靖宇县严明纪律、狠刹“四风”的一个缩影。
紧盯重要节点不打烊,加强日常监督不放松,开展“一案双查”不手软,进行通报曝光不含糊……靖宇县紧紧咬住“四风”问题不放,建立起预警、调查、问责、通报、整改环环相扣的工作链条,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持续释放信号。除在各关键节点都下发书面通知、编发警示短信外,利用新闻媒体滚动刊播“四风”问题举报电话,不断释放警示信号。
靖宇县十分注重日常监督,设立作风建设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全天候接听,该电话与党风政风监督室人员手机捆绑,随时接受举报、随时查处;坚持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和五个纪检监察室随时随地检查相结合,形成纠“四风”的高压态势。
与此同时,不断加强通报曝光和“一案双查”力度。对违反纪律、规矩的人和事重拳出击、严惩不贷、依纪处理,防止“破纪”者进一步堕落成“破法”者,同时又起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全年组织明察暗访70余次,多部门联合专项监督检查活动5次,共发现疑似问题线索48个,其中函询3个,移交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委初步核实34个,累计通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4批,共计34人次。
去年以来,对靖宇县司法局司机郭某某,未请示单位领导,私自驾驶单位吉FD501警公务用车回家,并将车停放在水域荣城小区直至下午上班进行查处,给予郭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对靖宇县国营镇郊林场副场长葛某某、办公室主任隋某某、林政科职员杨某某等7名工作人员,到镇郊林场施业区海岛电站附近进行林木有害生物普查,中午就餐时饮酒进行查处,给予葛某某、隋某某、杨某某3人党内警告处分。
有腐必惩,突出清除毒瘤
对照“四种形态”之中“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的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始终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态度,重拳出击、决不手软,及时清除党内“毒瘤”,维护“森林”的健康生态。
转变执纪理念。摒弃过去“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以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观念,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严格的纪律审查上,紧紧围绕“四种形态”和“六大纪律”,按照“五类处置方式”,定期清理线索,既查处违反纪律的“大问题”,也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小惩大诫,动辄则咎。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加大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问题的审查力度,坚决纠正党的意识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特别是结合实际,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继续加大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重点盯住“三类人”,即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把集三类情况于一身的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201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58件(次),立案167件,其中,乡科级要案29件、万元以上大案3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9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在查办要案过程中,重点查办了原县房地产管理中心主任王某某失职渎职案、县环保局局长王某某收受贿赂案、县住建局等部门在房地产开发中失职渎职案,这些案件不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而且问题严重,社会反响强烈,严格审查这些案件,对于把纪律挺起来,维护党章和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意义重大。
(来源:《长白山日报》 作者:李瑛 编辑:张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