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共产党靖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廉政要闻 >> 廉政靖宇 >> 正文

靖宇县纪委“四步法” 编织案件查办工作“安全网”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4-14

 

    靖宇县纪委认真落实上级纪委关于“三转”的工作要求,在聚焦案件查办主责主业的同时,不断加强对办案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办案行为,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主线贯穿案件查办工作全过程,实现办案安全“零事故”和办案人员“零违纪”。

    勤教育。该县纪委在对办案人员进行日常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办案纪律教育。在案件查办工作中,要求办案人员做到“三要”、“四不”,即人格上要尊重、言语上要平和、方式上要文明,不言语伤害、不刑讯逼供、不变相体罚、不滥用办案手段。同时,通过深刻剖析其他地区已发生的办案安全事故,认真分析并查找办案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断增强对办案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重程序。研究出台了《靖宇县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程序暂行办法》。以案件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执行、监督7个关键环节为基础,对查办案件的各个流程节点做了详细分类、理顺细化和严格规定,使查办案件从线索处置的入口,经初核、立案等不同环节,直至审理和处分,确保拟办的每一个案件都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

    立规矩。建立办案安全机制,实行查办案件和办案安全“一岗双责”责任制。对案件线索管理、办案措施、办案纪律和办案场所管理等方面进行细化,建设了两个标准化谈话室和一个监控室,增设暗访机、监控等现代化设备,确保查办案件的安全性和科技性。制定印发《谈话室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使用规范和责任隶属,配套使用《谈话室使用申请表》、《谈话室使用登记簿》和《谈话对象交接登记表》等文书,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办工作,为安全文明办案创造条件。

    强监督。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职能,积极探索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围绕办案场所是否安全、安全教育是否到位、办案程序是否规范、工作制度是否落实和安全责任是否明确五个方面,坚持做好案前预防、案中强调、案后回访三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文明办案贯穿于查办案件的整个过程。

 

  (来源:靖宇县纪委  撰稿:李瑛  编辑:张心怡)

 

  

  

责任编辑:靖宇县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