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4-29
反思我们当前的创新工作,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工作职责不清,立项选题不准,脱离自身主业;二是方式方法欠妥,缺乏科学谋划,实际效果欠佳;三是推进作风不实,不能一以贯之,最终半途而废。
解决上述问题,创新方式方法,着手解决创新工作不实,执行能力低下等问题。
凸显主业 提升效能
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涉及的领域越扩越广,工作战线越拉越长,造成纪检监察机关无所不能、无所不管的局面,工作中往往会出现“种了他人田,荒了自家地”的现象。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转变职能,回归本位。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心应该是预防和惩治腐败。坚持执好纪,确保政令畅通;坚持严打“老虎”,勤拍“苍蝇”,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围绕这些重点工作设计和谋划,才能突显主业,提升效能,履职尽责。
2013年,吉林省白山市纪委谋划实施了“权力入笼”工程,分三个阶段,层层推进。经过近一年的实践检验,我们深深地感受到,此项工程准确地抓住了当前预防腐败工作的重点与核心,细致而扎实、稳健而长远,实际操作性极强,大大降低了岗位廉政风险,使权力运行更加阳光和透明,真正做到了管、防、控有机结合、互相呼应,推广和借鉴意义重大,堪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典范。受此经典案例启发,靖宇县从惩治腐败领域入手,聘请专业团队谋划建设“靖宇县反腐败案件管理信息化平台”,力求实现案件管理全过程的创新性突破。这一平台以“四库”信息资源为基础(四库指:案件线索数据库、反腐败专业人才库、党员干部信息库、法律法规库),以反腐败案件查处流程为依据,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力争实现反腐败案件从接访到转办、从初核到立案、从移送到审理的全过程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目前,该项平台的整体框架已经搭建完成,正在编写关键环节的藕合规则。如果研发成功,相信对加快构建靖宇县反腐败惩防体系进程必将产生较大的推动力。
科学谋划 讲究方法
当前的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必须转换角度和方式,努力做到科学谋划、讲究方法,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上级与下级互动。当前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把工作创新作为上级部署的一项工作任务来对待,下大力气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搞创新,目的是为了在创新评比中取得名次。这样硬搞出来的工作创新,有的没有贴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的不符合群众需求,往往陷入了为创新而创新的怪圈。而且纪检监察系统的创新由中央到县乡,创新项目可谓五花八门,标准难以统一,形式杂乱无章,创新成效或有或无、或高或低。由此可见,自下而上的创新立项,经过努力运行,收效也会局限于一方。单纯从我市角度来讲,是否可以尝试自上而下的创新立项模式。比如:白山市纪委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出发,谋划和设计创新项目,做到服务大局,彰显主业,发挥导向作用;县(市、区)根据市纪委确定的思路和框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展现特色,强化针对性。只有上下级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最终才会相得益彰,迸发出切合实际的创新活力。
数量与质量并重。谈起以往的工作创新,我们许多同志都有这样一种感受,好像凡事不换个说法就没有新意、就不能算是创新,为了与众不同,尽量把各项工作都贴上创新的标签,要求人人都要有创新项目,一年下来创新项目大大小小十几个,往往是精品少、废品多,这样的创新项目最终都将自生自灭,无疾而终。近两年来,靖宇县纪委每年都围绕上级决策部署,紧扣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几个重点课题进行创新。这样一来,既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避免了整个委局机关为了搞创新而忙乱,又可以使创新项目出精品、有特色,大幅度提高了创新项目的质量。如中央提出“八项规定”后,靖宇县随之启动了“规矩约束机制”,采取了“三个一”举措,即:制定一套纪律规定(八项纪律)和具体解释,建立一个科学严谨的考评体系,查处一批顶风违纪的案件。此项机制通过半年的运行,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效果。因此,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走出为创新而创新的误区,把工作创新变成自觉行动,在创新中求质量,在创新中求实效,这样的创新成果才能货真价实,才能做到创新一项,带动一方。
理论与实践结合。理论创新表现为对客观事物规律性的认识,其动力和源泉仍然来自于实践。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必须把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靖宇县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狠抓落实中创新、在查漏补缺中创新、在解决问题中创新、在与时俱进中创新。比如:靖宇县2011年被评为市级创新项目的软环境工作“三大一重”,就是靖宇在全县软环境工作遭遇重大挫折之后,痛定思痛,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而形成的。经过了两年的实施,在取得较好成效的同时,又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将原来“一重”的内容(重点为企业服务)调整为重点查处涉软案件,同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对行政审批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视情节对相关领导者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或立案查处。应该说,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需要所采取的举措更贴近实际,效果更加明显。实践证明,只有将理论创新和实践检验有机结合,抓住工作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推进创新,才能保证一切创新都有落脚点,一切创新都能经受住检验,一切创新都会得到不断推进。
创新机制 抓好落实
一个创新项目的实施,如果没有务实的作风和强大的执行力,是难以成功的。而严密的制度恰恰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好办法。
建立包保责任制。成立由常委班子成员组成的“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领导小组”,根据每年确定的重点项目和精品项目,分别成立“项目组”,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头负责,科室负责人牵头实施,相关单位责任人共同落实”的责任制格局。实行一包到底的责任制,在创新项目的调研、选题、立项、跟踪和实施等不同的环节承担相应的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直至抓出成果、抓出实效,逐步推广。
建立量化考核制。为确保创新项目成阶梯式稳步推进,我们可以对每个创新项目实施百分制量化管理,对每一环节进行细化、量化,使责任人任务清晰、目标明确。领创人(分管领导)按照进度对相关责任人和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指导和验收,年末常委班子根据各项目组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定等级和优劣,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此确保每个创新项目都按进度推进,高标准实施,高质量完成。
建立三级督办制。采取“每周一督办、每月一研讨、每季一通报”的方式推进和保证创新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由牵头负责的科室每周对涉及任务的部门(单位)进行跟踪督办、催办;由领创人(分管领导)每月主持召开“项目组”例会,专题听取牵头科室负责人关于创新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创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步工作任务;每季度由“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进度安排,对各个项目组负责的创新项目进行抽查和指导,对开展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以强有力的举措推进创新项目扎实有效地实施。(靖宇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姜玉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