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5-17
怎样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要求,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怎样解决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四风”和“庸懒散奢”问题,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靖宇县纪委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立足工作,以人为本,制定了禁令、方案和制度,给纪检监察干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以实际行动锻造钢铁队伍,激发和提升队伍建设正能量。
“十条禁令” 约束纪检干部行为
俗话说,其身正,不令其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要想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干部形象,作为监督者,首先要先提高本部门的机关干部作风。为此靖宇县纪委结合纪委工作特点和纪检干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十条禁令”,这十条禁令为: 1.严禁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2.严禁借纪委名义耍特权、谋私利;3.严禁私自办案、办人情案和关系案;4.严禁泄露案情;5.严禁损害涉案人员合法权益;6.严禁干预其他办案组办案;7.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8.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9.严禁借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10.严禁参与黄、赌、毒等活动。从十个方面约束纪检干部的行为,同时还配套制定了举报方式和处理办法,达到令行禁止。“十条禁令”内容丰富,言简意赅,惩罚严明。县纪委还印制了百余本“十条禁令”行为规范,保证全县百余名纪检干部人手一册,使“十条禁令”成为纪检干部行为的指南针,作风的导航仪。
细化目标 提升纪检干部素质
细化目标责任。靖宇县纪委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经过三年的反复修改和完善,覆盖宽,幅度深,任务重,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在2013年的目标责任制考评中,基层部门个别干部不属于纪委的监察对象出现违纪问题,市级的考核方案和细则对此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考核工作出现灰色地带。县纪委本着保护干部,教育为主的原则,将类似的问题全部纳入到考核细则中来,确保考核工作不留死角。考核目标在任务设定时,结合市里的考核方案和纪委工作实际,量化了考核任务,增加了考核内容,明确了奖惩办法,使目标责任制不仅是纪检工作的行动指南,同时成为考核任用干部的标尺,推动全县纪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五项制度 规范干部作风建设
完善和制定了五项工作制度,即《靖宇县纪检监察机关接待制度》、《靖宇县纪检监察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靖宇县纪检监察机关车辆管理制度》、《靖宇县纪检监察机关办公楼安全与卫生管理规定》和《靖宇县纪检监察机关常委值周考勤制度》,配套制定系列惩罚措施。通过制度约束,领导不定期检查和群众监督的方式,规范纪检干部工作作风建设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三公”支出,实现纪委公车使用规范化,财务支出透明化,干部管理科学化,作风建设制度化。
(靖宇县纪委宣教室 李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