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7-11
当前,少数农村基层干部侵害农民权益、贪污截留涉农惠农专项资金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坚决遏制侵害农民权益和贪污截留惠农专项资金问题发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农民权益、贪污截留惠农专项资金的违纪案件。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临江市国土资源局违规审批农村集体宅基地案。2011年以来,临江市国土局共违规办理农村集体宅基地审批手续42户。临江市纪委已对该市国土局审批办证过程中涉及违纪干部,分别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其中,临江市国土局主管副局长万玉敏对审批手续把关不严,致使35户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农村集体宅基地审批,构成失职错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白县新房子镇原副镇长程绍东协助村民套取泥草房专项补助款案。2010年,程绍东在担任新房子镇副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协助老人沟村村民陈玉生套取了国家泥草房专项补助资金1.4万元,陈玉生将此款用在了自家鱼塘看护房的建设上。程绍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江源区松树镇汤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锡荣挪用专项资金案。孙锡荣自2010年任汤河村村支书及村主任以来,该村先后挪用部分村民水毁房专项补助资金2.67万元、移民工程款和移民培训费2.88万元、文化大院建设资金0.4万元,虚列苗木款支出套取2万元,用于村里招待费、交通费、电话补贴费、福利费、走访等公共支出。孙锡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抚松县东岗镇新华村原村委会主任潘维平违规领取退耕还林及粮食补助款案。2003年,潘维平在未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对村民退还村里的退耕还林地进行管理,并领取退耕还林及粮食补助款9996元。潘维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靖宇县景山镇上营子村村委会主任徐宝林冒领粮食直补款案。2005年至2012年期间,徐宝林以村养殖场名义,用其妻之名冒领粮食直补款15,533.65元,其中7358.65元交由养殖场承包人阳岔河村村主任尚文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花掉,其余8175元用于村里各项费用支出;截留外村村民租种本村耕地粮食直补款9,631.00元,案发后返还;坐收坐支机动地承包费2,080.00元。徐宝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浑江区六道江镇西村村主任祝洪波违规多享受国家农机购置专项补贴案。2010年,祝洪波与村民欲成立农机合作社,祝洪波自己购买了一台拖拉机,享受了农机补贴,由于合伙人没有能力购买农机,祝洪波个人出钱利用合伙人户口购买了两台农机,享受了国家农机购置专项补贴2.5万元,后因审批手续问题,合作社没有成立,这两台农机转归祝洪波所有。祝洪波违规多享受国家农机购置专项补贴2.5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各涉农部门、农村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政策观念,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惠农政策规定,加强对农村土地和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坚决防止侵害农民权益、截留套取惠农专项资金问题的发生。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开展损害农民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决纠正治理各种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涉农案件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全市农村和谐稳定。
(来源:白山市纪检监察网 审核:李瑛 编辑:张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