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2-23
忠诚履职尽责 坚守责任担当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共靖宇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年2月17日)
白金泉
同志们: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及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第十五届党代会精神,总结2016年全县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刚才,毕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坚决把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到位。
下面,我代表中共靖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五届常委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6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6年,县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净化靖宇政治生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扎实深入。
(一)加强纪律建设,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
一是扎实开展提醒教育。更新和打造了40块廉政公交站牌,编印发放了3000本《纪律规矩口袋书》、《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宣传手册,开展了《准则》和《条例》培训、测试和知识竞赛活动;对内设立“靖宇县官方蓝信平台”,对外不间断发布微评、微博,传递正能量;扎实开展家风教育,提升了廉政文化建设档次和水平。2016年,共在市级以上刊物、网站发表稿件425篇,在省、市、县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和新闻22期,产生了较好社会反响。
二是把握运用“四种形态”。 对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进行了实践探索,对落实“四种形态”进行了规范和细化,编写了《靖宇县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清单》,列出了“四种形态”的使用形式、适用对象及情形、实施主体、影响及法规依据等,对一些重要事项进行了备注说明。建立了实行指定内容民主生活会制度,责成5个单位召开指定内容民主生活会。去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15件,初步核实279件,谈话函询29件(次),约谈14人,诫勉谈话6人,给予纪律轻处分177人,纪律重处分30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23人。
三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对外公布作风建设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7912345和正风肃纪微信举报平台,将举报电话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手机捆绑,随时接受举报、及时查处。2016年,共接听和受理举报35件,都及时进行了处置。其中,转相关室审查12件,党风政风监督室直接审查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举报件2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坚持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交叉互检、集中突击检查等方式,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密集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2016年,共开展80余次明察暗访,15次多部门联合专项检查,分3批,对15起46人点名道姓进行了通报曝光,保持了高压态势不减,“不敢”的氛围初步形成。
四是规范村级权力运行。针对村级权力滥用问题,去年5月份,在全县111个行政村全面开展“权力入笼”工程进村屯。通过采取厘清权力,确定重要权力和核心权力、绘制权力流程图、公示权力等措施,把村级权力“晒”出来,同时,对每个村确定的12项核心权力运行过程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规定,给权力套上“紧箍咒”,制定权力“出笼”责任追究办法,倒逼乡镇党委和相关部门强化对村级权力的监管,担负起对村级权力监管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村级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五是严把换届纪律关。围绕县乡领导班子换届,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县纪委审核换届人选198人,对3人提出不予提名、暂缓提名或调整岗位意见。围绕产生县委换届“两委员一代表”回复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591人次,切实维护换届大局。
(二)注重协调推进,管党治党责任更加夯实
“两个责任”进一步压实。县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6年,共召开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18次。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亲力亲为,每两周至少听取一次县纪委书记工作汇报;分管副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县委全力支持县纪委开展工作,在经费、干部任用等方面给予了充分保障。两年来,有40余名优秀干部进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6名工作业绩突出的纪检监察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推荐下,原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赵明同志被提拔为白山市国土资源局纪委书记,极大地调动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查办案件上,对一些领导干部重大违纪问题,县委书记都亲自批转意见、听取纪律审查情况汇报,充分信任和支持纪委,形成了纪律审查的良好氛围。2016年末,开展了基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向县委常委会和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责。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进行问责,2016年,共问责领导干部17人,其中“一把手”7人,通报曝光12个部门。
推进巡视巡察“一体化”。省委巡视组在我县巡视“回头看”期间共交办县纪委问题线索7件,均进行了分类处置。立案7人,了结1件,党政纪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县纪委积极协助推动县委抓整改,将巡视组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梳理细化为19项具体问题,分别由8名县级领导担任责任领导,明确时限,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调度,12个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得到了省委第二巡视组的充分认可。市委巡察组在我县巡察期间,共交给县纪委问题线索33件,立案11人,了结14件,正在初核2件,移送司法机关5件、转相关部门1件,党政纪处分11人。巡察期间,县委、县纪委与巡察组相互配合、同频同振,为巡察组圆满完成巡察任务提供保障。按照要求,在县委的重视下,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常设机构,组建了巡察组长、副组长和工作人员人才库。配合市委对我县的巡察,四个巡察组对8个乡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首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39个,已移交县纪委12个、乡镇纪委5个,要求限期整改查处,维护巡察监督的权威。
(三)严格执纪,保持了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不减
2016年,县纪委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突出“关键少数”,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332件次(重复件127件),立案219件。查办乡科级领导干部要案32件,其中“一把手”10件,占要案总数的31.3%;万元以上大案3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7人。重点查办了县直三个部门财务人员贪污、挪用公款案;县发改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原“一把手”张华受贿案;原人防办主任赵国顺严重失职渎职案和原县住建局纪委书记兼县供水公司经理赵国东受贿、贪污案,产生了良好社会反响。
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去年,对毁林开参地问题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先后对12名党员、9名林业系统公职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将6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重点审查了那尔轰镇、龙泉镇部分村干部、村民和农机站等部门非法套取农机补贴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严肃查办了违规办理低保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同时,联合县检察院对脱贫攻坚进行了全方位监督,重点围绕脱贫攻坚实施零公里服务、惠农政策资金零距离监管和对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违纪违法案件实施零容忍查处。2016年,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2件49人。
加强纪律审查规范化建设。2016年5月份,对所有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共起底84件,均进行了分类处置,其中,立案11件,谈话函询44件,范畴外转相关部门13件,了结16件;10月,接受了省委第二督查组对靖宇县纪委2015年以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案件查办情况的监督检查,共反馈问题60个,问题线索2件。在市纪委和县委的重视和推动下,县纪委倒排时间进度,由主管副书记挂帅,抽调精兵强将全力以赴整改。截止到2016年11月22日,60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2个问题线索均已处置结束。11月25日,县纪委将整改情况专题向省委第二督查组朱元刚组长进行了汇报,督查组领导对靖宇的整改力度和整改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在此基础上,县纪委查漏补缺,完善纪律审查相关制度规定,为全县纪律审查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四)强化教育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换届后,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全部落实了专职,专司主责主业。年初,制定《纪检监察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年末严格兑现奖惩,对连续两年没有办案、履行监督执纪职责不到位的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建议县委予以免职。县纪委常委会带头讲团结、讲正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四风”,营造了团结和谐、干净、干事的浓厚氛围。县纪委坚持周例会制度和学习培训制度,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动学习、接受培训,坚持在履行监督责任中锻炼自我,增长才干,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目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未彻底转变,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没有过时。就我县情况来看,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落实“两个责任”压力逐级递减,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依然存在。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均衡,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仍有人心存侥幸、不知收敛,一些领域腐败问题、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基层“三转”不到位,有的基层纪检干部,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不能落实专职,还兼任其它工作,执纪理念不新、能力水平不足、担当作为不够等问题凸显。对此,我们务必高度重视,下决心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将迎来党的十九大和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召开,也是落实县委第十五届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县纪律检查工作意义重大,总的工作要求是:全面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按照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和县委的部署,围绕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造靖宇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加强党内监督,把落实“四个意识”体现到具体行动上
强化对六中全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成果。各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切实肩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和执行《准则》和《条例》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肩负起党内监督的政治责任,加强对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执行党内生活准则和监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守纪律,首先要守政治纪律;讲规矩,首先要讲政治规矩。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对搞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的,严肃查处,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绝不能搞“差不多就行”,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要坚持实行落实“两个责任”约谈、报告、述职述责、“签字背书”制度。坚持有权就有责、责任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对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问责、真问责、严问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通过强有力的问责,唤醒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二)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坚定旗帜立场,咬紧任务目标,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持续释放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关键少数”。严肃查处不干事、滥整事,本身不担当、不负责,还搞排除异己、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口碑不好、社会反响极差,目无党纪国法、做事毫无底线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基层微腐败、“小官大贪”、“村霸”和家族势力欺压百姓等问题。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严肃查处干扰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问题,开展软环境领域专项整治,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执法不公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
要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注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实行指定内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推动开展党内正常的思想斗争,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在执纪审查中区分时间节点、分析问题性质、考量认错态度、参考群众口碑,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个结合”、“三个区分”要求,把“严管”与“厚爱”有机统一,把握政策界限,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干事者撑腰、为改革者鼓劲,在监督执纪问责中服务大局、维护发展。
要加强纪律审查规范化建设。2016年,省委第二督查组对我县2015年以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案件查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并反馈了诸多问题,虽然我们在短时间内进行了整改,但在纪律审查其它方面,如:线索处置不当、受理未办、查处不到位、超期办案、立案未结、量纪不当、移送未处、定性不准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要对2015年以来县纪委和各基层纪委查办的所有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按照省委督查组的督查和查阅审查方式把纪律审查涉及的所有案件从信访举报(处置方式)、初核、立案、了结、党政纪处分、反馈等进行全方位审查,发现问题逐一登记,限期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定期审查、问责追究,以此推进问题延伸整改。今后,凡涉及纪律审查必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确保纪律审查的严肃性。
(三)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四风”具有很强的顽固性、传染性、蔓延性,必须持续用力、一抓到底,往深里抓、实里做,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既严肃查处公款吃喝玩乐、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老问题;又密切关注新动向,深挖细查潜入地下、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发现就查、露头就打。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安排部署变形走样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决不姑息。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四)强化监督,推进“不能腐”“不想腐”进程
发挥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要突出“政治巡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巡出力度、巡出权威、巡出震慑。综合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延伸巡察等多种方式,推动巡察工作实现“全覆盖”目标。对首轮被巡察的乡镇党委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明显、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开展专项督查,严肃问责。按照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制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把巡察作为制度固定下来,始终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要协调推进县委抓好市委首轮巡察反馈的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结束。县委巡察机构必须强化自身建设,接受监督,完善工作规程和内控机制,确保依纪依规履行巡察监督职责。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按照市委要求,开展构建“不能腐”制度建设改革试点工作,在县直部门项目集中、资金集中、审批事项较多、权力密集的部门中,选取10—20个部门、单位作为试点,建立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总结经验,适时推广。制度在精而不在多,哪怕只有三条五条,哪怕是“土办法”,贵在管用。各部门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将健全制度、规范权力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应有之义,主动抓好制度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明白班子分工是责任的再明确,不是权力的再分配,主动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当好表率、打好样子。制度建立了就要执行,对肆意践踏破坏制度的行为,要严肃查处问责,彰显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要督促县直部门加大制度建设力度,乡镇、社区和农村基层,只要涉及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等方面,都必须层层建立制度,尤其要巩固“权力入笼”进村屯成果,对村级权力进行再规范、再明确,确保管用好使,推动制度建设向基层延伸,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筑牢党员干部思想堤坝。要深化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教育,组织开展理想信念、纪律规矩、优良传统、“三观”、警示、家风等方面的教育,唤醒党的意识,提升思想境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向高标准看齐。做好我县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和经验的总结宣传工作,凝聚“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共识,增强干部群众反腐必胜的信心。挖掘提炼整合抗联文化、矿泉水文化和传统文化等资源,扎实推进靖宇特色廉洁文化建设。
(五)强化监管,打造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
新班子要有新气象。筑牢“四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这些要求,首先要从县纪委常委班子做起。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纪检干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始终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坚决防止“灯下黑”。要强化业务培训力度,全县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都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主动学习,不但要熟练掌握党纪政纪条规、熟练运用到监督政纪问责各项工作实践中,还要有前瞻性地学习法律法规,为下步纪检监察改革提供智力支撑。各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要落实好领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既要自身正、敢担当、言传身教,又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队伍。
严格约束监督执纪问责权力。要按照省、市纪委要求,探索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认真学习、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结合实际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和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则》贯彻落实到位。县纪委机关要向市纪委看齐,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工作规程,加强管理监督,努力降低各环节风险。要重点管好室主任,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让权力受到严格监督。要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派驻纪检组必须对派出机关负责,切实扛起监督责任,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问责。
同志们,形势赋予我们新的任务,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保持政治定力,坚守责任担当,坚定信心,努力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全县加快绿色转型发展和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提供有力纪律保障,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扎实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来源:靖宇县纪委 编辑:任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