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4-28
1.丹东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所长刘韫祺,违规发放津补贴,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西丰县司法局副局长余泳,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辽宁省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审核:李瑛 编辑:张心怡)